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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区: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 开始领取


(相关资料图)

近日,运河区行政审批局发布关于领取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领取证书时间:7月31日至8月30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选择邮寄的将于7月29日—7月30日寄出,请注意查收)。地点: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运河区行政审批局1楼E岛111窗口。联系电话:0317—2130331。

本次领取2023年沧州市运河区上半年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为重要档案材料,请妥善保管)。

领取证书需持相关证件办理:(1)本人领取:领取时需携带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2)他人代领:领取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证持有人身份证原件、代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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