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法院:府院联动 共促行政争议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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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与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某旗司法局沟通协作,合力推进化解一起撤销因冒用他人名义办理结婚登记的行政案件。
2007年1月14日,原告白某女友王某未到法定婚姻登记年龄,怀孕生产在即,为办理孩子的相关手续,王某冒用其姐的名义与原告办理了结婚登记。原告白某与王某现已育有二个孩子,自2020年起,原告白某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要求纠正婚姻登记的错误未果,2023年7月一纸诉状,将某民政局诉至法院,要求撤销错误登记的行政行为。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接到诉状后,经审查,该起诉已超出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但未实质解决问题,纠正错误登记。为落实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与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签订的“法律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机制,法检两院工作人员共同到案件事发地,与某旗司法局、民政部门负责同志座谈,共同商讨实质解决问题的方案,最终达成共识。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局、民政部《发<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向某民政部门下发《司法建议书》,要求其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行为,并做好原告白某的思想工作,让其耐心等待民政部门的处理结果。
有效化解行政争议,防止程序空转,一直是行政审判的工作原则和宗旨,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府院联动机制,为持续做深做细做实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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