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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联合公公杀害丈夫,并抛尸河中,谁料最后DNA立大功!

在2010年的某个时刻,云南某乡村的湖里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事件——一具被肢解的尸体被打捞上岸。经过调查,这名男子的死因竟然是与他的妻子和亲生父亲合谋而成的。


(相关资料图)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当男子的父亲被捕后,在审讯中他却淡淡地说:“他死有余辜!”

那么,这名男子到底犯了什么罪,竟让他的妻子和父亲一起下手杀他?

这是一起“打捞”事件!

2010年9月25日的清晨,云南某警局接到了报案,报案者是两名环卫工人。他们声称在东湖内发现了一颗头颅。警方立即赶赴现场,封锁现场以保护现场证据。

据环卫工人叙述,他们当天早晨像往常一样在清理东湖周围的环境。在打捞过程中,他们突然感到手里一沉,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但仍将其打捞上来。打捞上来后发现是一个很大的麻袋,他们用渔网将其放在一旁。

两人对视一眼,未打开麻袋之前,麻袋的形状像一个篮球,但稍微小了一些,但它的重量远比篮球重。由于需要分类处理破旧物品,两人犹豫不决,最终还是决定打开麻袋。但当麻袋打开的一瞬间,两人吓得连滚带爬地跑开。

麻袋里面装着一颗头颅,这颗头颅不仅面目全非,而且由于长时间浸泡在湖水中,变得十分可怕。尽管两人活了这么多年,但仍觉得这个画面令人恐惧。两人缓了好一阵子,才想起来报警。专业人员经过检验后确认,这颗头颅属于一名约30多岁的男性。然而,由于脸部被毁容严重,他们无法确定这个男性的身份。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个男性的左眼旁边有一道很久之前留下的伤痕。

为了寻找更多线索,警方认为如果头颅在东湖里,那么男子的其他身体部分也可能在附近。尽管他们将东湖搜遍了,却没有找到男子的其他遗体部分。就在警方不知如何继续调查之时,有一名警察提到,他可能见过这个男子。因为他有一个疤痕在左眼附近,所以对这个男子有深刻的印象。

几天前,有一名男子曾经来到警局报案,声称有人殴打他,那人一拳打在他的左眼上,还掐住他的脖子。但由于这名男子当时喝醉了,所以并不清醒,整个人散发着酒气,打乱了叙述过程,谈话内容也颠三倒四。最后他只知道是因为与某人约好去钓鱼,但在过程中发生了冲突,对方一怒之下拿起周围的鱼竿动了手。

但在调查案件之前,这名男子的妻子来到派出所,声称这只是误会,他们本来就是朋友,那天只是口角之争,现在已经和好,就不想麻烦警方了。

之后,这名男子在妻子的陪同下来到派出所撤销了案件。自那以后,他再也没有见过这名男子,这个闹剧也就这样结束了。在警官的描述下,他们怀疑这两个人可能是同一人。男子后来再也没有露面,可能是因为他已经去世了。有了新的线索,警方立即对此展开调查。

通过调查资料,发现这名报案男子的名字叫陈荣刚。无论如何拨打陈荣刚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于是警方按照资料上的地址直接前往陈荣刚的家。

正如警方所猜测的那样,陈荣刚根本不在家,只剩下他的妻子蒋德英。当警方询问蒋德英她丈夫在哪时,她借口说丈夫出去打工来赚钱养家。但面对警方的询问,她不敢直视警察的眼睛,支支吾吾地回答问题,说不出个所以然。

目前,这些仅仅是警方的怀疑,并没有实质性的证据。所以警方只能绕弯子询问,以陈荣刚有急事需要找他为借口,要求蒋德英给陈荣刚打个电话。蒋德英见状又开始编谎言,声称丈夫几天前就失踪了,她也找不到他。

看到蒋德英落入圈套,警方以其中一起失踪案为由,打入陈荣刚的家开始搜索证据。法医根据过去的经验,在房间的各个角落撒下荧光剂,并使用紫外线检查,果然发现了大量的血迹。

法医提取血迹作证,并与陈荣刚的基因进行比对,确认那确实是属于陈荣刚的头颅。有了确凿的证据,警方立即展开行动,将其他嫌疑人逮捕。

当对蒋德英摆出不可否认的证据时,她很快承认了自己的罪行。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起案件中的其他三名嫌疑人,包括陈荣刚的亲生父亲、亲姐姐和姐夫,事件真相大白后连警官们也感到目瞪口呆。

这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匪夷所思的故事?是什么让亲生父亲对自己的儿子下手,引发一连串的连锁反应?警方根据蒋德英的供词将其他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他们的口供逐渐揭开事情的真相。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个案件中,重男轻女的思想在村里非常严重。再加上陈荣刚在家排行老末,引起了父母对他的格外关注。然而,陈荣刚的个性变得嚣张无理。他对学习毫无兴趣,早早辍学外出打工。在打工的过程中,他遇到了蒋德英,并迅速闪电结婚怀孕。然而,这对夫妻并没有经历幸福婚姻,而是走上了破裂的道路。

陈荣刚心高气傲,刚刚迎来儿子的蒋德英,他随同其他村民一起外出打工,觉得凭自己的才能可以有所作为。然而,他不仅没有赚到钱,反而每天沉溺于纷争与荒淫,将社会上不好的风气学了个遍。

在金钱耗尽后,陈荣就灰溜溜地回到家中。但他回来后,他不仅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整天除了吃喝嫖赌,就是殴打妻子。

蒋德英被打得遍体鳞伤,无奈之下只能下跪求饶。但这并不能唤起陈荣刚的良心,反而让他更加凶暴。他直接将蒋德英捆起来,对她施以拳脚之间的折磨。

蒋德英的呼救声引来了陈荣刚的父亲陈吉奎,陈吉奎呼了普荣华(陈吉奎的女儿)和她的丈夫普荣华来帮忙。经过众人的努力,才将蒋德英从陈荣刚的暴力下解救出来。然而,陈荣刚疯狂起来,不管对方是谁就是毫不留情地痛打。

此外,陈荣刚还欠下一大笔赌债。为了帮他还债,他们卖掉了店铺,搬家了。然而,陈荣刚依旧没有改过自新,继续依赖妻子养活他。

为了孩子,蒋德英将这些痛苦都默默忍受了下来。但更过分的是,陈荣刚在外找小姐时,让蒋德英通过电话全程听着龌龊的声音,否则就会挨打。

陈荣刚眼中的家里的钱不够他挥霍,于是他产生了歪念头。陈吉奎的工作是在工地上,所以陈荣刚想让父亲在工地上发生意外,以此骗取高额赔偿金。

陈荣刚多次出手,却都没有成功,反而被陈吉奎察觉了。陈吉奎得知此事后对儿子产生了厌恶之情,他觉得比起被自己的儿子无故杀害,还不如替天行道将这个罪行滔天的恶魔除掉。

本来他想找普荣华帮忙,但没料到陈荣刚避过了这一次。继而,陈吉奎决定亲自动手,在一个凌晨,他砍下了自己儿子的头颅,之后几个人一起将尸体肢解并抛弃。虽然陈荣刚所做的事情坏透了天,但只要犯下了违法犯罪的行为,就必然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最终,陈吉奎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普荣华被判处十年,其他两人也得到了一定的减刑。

针对此案,可以从中看出,为什么他们没有被判死刑呢?

根据我国刑法第232条的明确规定,对于故意杀人罪有一系列量刑标准。如果犯罪情节较轻,态度认罪好,对被害人的伤害较小,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进一步转为误杀的判决结果。

如果犯罪行为属于故意杀人,根据案情,量刑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定。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严重情节者可能会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并且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对故意杀人罪行进行量刑时,还有一条叫做义愤杀人。简而言之,就是被害人已经做尽恶行,其行为已经达到让人难以容忍的地步,而被行凶者认为私自解决了问题。一般来说,这种情况出现在父母对不义子女的行为实施这种行为。

法律并非外于人情,尽管这四人所犯罪行严重,但被害人不仅恶行滔天,他们也是被害者之一。因此,在判决时会考虑减轻一部分刑罚。所以,这四人并没有被判处死刑。

最后,通过这个案件,我们可以得出一些结论。在面临问题时,我们必须及时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要容许侵犯。重要的是要了解法律规定哪些是我们应享有的权利,这样我们才能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并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我们应尊重法律,尊重他人的权利,增强权利和义务观念,正确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不要违反法律,坚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案中,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出现了问题,过度溺爱导致败坏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使其变得不理性。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父母应该给予孩子充分而适当的关爱,不过度溺爱和放任。对于父母来说,爱孩子是理所应当的,但如果不能以正确的方式关爱孩子,这种爱就会伤害孩子。过度溺爱只会使孩子变得自私,不顾他人感受,长大后也不能适应社会。

此外,应该考虑在村庄中建立一个家庭和村干部的沟通岗位,解决家庭内外的问题。每个家庭都有人来解决家庭问题,避免农村家庭中父母外出打工,留下留守儿童和老人容易受到伤害的局面。有些家庭因为父母文化水平不高,不讲理,导致孩子教育出现问题,将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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