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葱快评|导演“绑架”闹剧,让狂奔的“二驴”逾越了“红线”
(资料图片)
评论员 朱文龙
近日,网红“二驴的”(以下简称“二驴”)在青岛户外直播过程中被“绑架殴打”的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视频显示,一位颈戴大金链的青岛“当地大哥”来到直播现场,要将该网红“绑走”,甚至“要挖坑活埋”。
看到这个视频后,不少人很吃惊。视频中,“二驴”在其直播间中高呼“青岛还没解放吗”,更是损害了城市的形象。好在,经青岛警方调查,此事系“二驴”为博取关注、赚取流量进行的策划摆拍,其账号已被平台无限期封禁。
不得不说,“二驴”深谙平台的“传播规律”,为了给自己的短视频账号吸引流量,硬生生地酿出一起备受瞩目的“绑架活埋事件”。但他没有想到的是,这次“聪明反被聪明误”,从坐拥四千万粉丝的网络主播一下子变成了受人唾弃的对象。
今年7月10日,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规范账号运营行为,限制违规行为获利。对制作发布谣言,蹭炒社会热点事件或矩阵式发布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造成恶劣影响的“自媒体”,予以关闭,纳入平台“黑名单”账号数据库并上报网信部门。显然,捏造事实、伪造场景的“二驴”就在被整治之列,其账号被平台无限期封禁,纯属咎由自取。
对于一个依靠粉丝打赏、直播带货生存的网红来说,封禁账号,无疑是把“二驴”的财路断掉了,但事情到此并没有结束。在封号之外,相关部门似乎有必要追究“二驴”的刑事责任。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二驴”不仅突破了道德底线,更击穿了法律底线——已涉嫌寻衅滋事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曾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寻衅滋事犯罪的认定问题——“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结合“二驴”的所作所为,这条司法解释对他是适用的。既然如此,就应让他付出应有的代价。
对于热衷于博取流量的网红和网络公司来说,“二驴”被封号是一次严厉的警示。现在是流量时代,为了赢得流量搞一些有创意的策划并无不可;为了达成更好地传播效果,适度摆拍也是允许的。但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让这些创意和摆拍突破道德和法律底线。“二驴”便用亲身的经历证明了,舆论场的红线不能逾越,弄虚作假的结果必然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对于平台来说,“二驴”被封号是一次严肃的提醒。从相关报道来看,“二驴”除了这次摆拍被人诟病外,其它的“黑料”也不少,比如涉嫌虚假宣传、售假、偷税漏税等。在平台上,像“二驴”这样的网红还有很多。一些劣迹斑斑、无视规则的网红,还“活”得很滋润。这种现象需要引起平台的警惕。为了防止“劣币驱逐良币”问题的出现,接下来,平台不妨以此事为契机,铲除这些危害自媒体“生态环境”的莠草,为优质内容的传播开辟空间,为合规账号的成长扫清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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