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办证先交费!同一批安置房,为啥俩政策?
半岛全媒体首席记者 孙桂东
【资料图】
“都是同一批因为遮挡采光而置换的房屋,轮到我们办证咋就要交1万多元的费用?”近日,家住书院路青岛奥克斯广场项目安置房的孙女士就遇到了这样一件烦心事。盼了五六年,终于有机会办理房产证了,但是负责业务对接的公司表示政策都是领导口头承诺的。现在领导换了,办理时间晚的业主要过户只能自己缴纳税费。而且该项目没有书面的协议或者政策,具体可以咨询建管部门。李沧区建管部门表示,现在具体的旧房交接由该公司负责,以公司的答复为准。
反映:
同一批安置房,为啥俩政策?
8月30日,市民孙女士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称,他们原本在书院路上有一处房屋。后期,因为周边高楼的建设,遮挡了他们一片房屋的采光。根据李沧区政府的统一安排,由政府将他们的房屋收购,然后置换到奥克斯广场的一处新的楼层。
“挡光房的置换差不多是100多户,”孙女士说,2016年居民都签订了协议,开始腾退房屋。对于这个置换协议,业主们都没有意见。在2017年的时候,业主们陆续搬进新家。但是,一直有一个问题让业主们放心不下,如何办理新的房产证一直没有相关部门联系。
置换补偿协议书
另一名业主鲁先生说,一开始负责的部门都是李沧区拆迁服务中心,后来他们就将这些问题推给了一家叫做青岛融源文旅有限公司的企业。当时这名企业的负责人打电话通知说,业主需要跟他们办理老房的过户,然后去拆迁办出具相关证明以后,就可以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新的房产证。鲁先生说,当时这家企业直接就联系了,他们一时也不确定真假,就再次联系相关部门,但是一直没有见到书面通知。在这期间,有些业主跟这家公司签订了房屋的转让。后来由于疫情,这件事就耽搁了。
“这几年我们一直在催这个事情,每次得到的回复都是再等等。”孙女士说,今年2月份她再次询问的时候,一名李姓经理表示,他是刚来负责的,前期情况不了解。而且,办理的业主还有十几户,希望统一进行办理,等联系好了会通知。
交房通知单
然而,就在前几天,孙女士突然听说有的业主已经办下来了新的房产证。“我们当时就去问,得到的回复是,现在办证需要先交一笔税费,”孙女士说,明明都是同一批置换房屋的用户,而且都有相应的协议,为何会出现两个政策?他们询问对方是否有正式的文件,得到的回复是此前也是领导的口头协议,现在领导换了,这笔过户的费用他们没有办法出。如果业主想急着办证,在将老房移交给公司的时候,必须自己承担这笔费用。
李沧建管部门:
具体业务由公司负责,接到通知后可协助办证
同一批房屋为何有两个政策,此前是否有明确的政策性规定?8月30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回复,2017年的时候,他们已经通知居民进行老房屋的过户以及新房的交接。但是,当时一些居民存有疑虑,没有办理。
在办理的过程中,相关政策发生了变化。现在,具体的业务由青岛融源文旅集团来负责。居民需要将原来的房屋过户给该公司,该公司通知建管局以后,他们就会协助居民去办理新的房产证。至于居民反映的费用问题,都是由青岛融源文旅集团来负责。期间政策发生了变化,也可以咨询该公司。
回应:
由建管部门牵头处理,此前政策不了解
具体的政策到底是怎样的,现在为何又发生了变化?8月30日,记者采访了青岛融源文旅集团的相关负责人李经理。李经理表示,他们只是作为一个公司,统一从政府手里购买了这一批房屋。业主们将老房屋过户给他们公司的时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笔费用理应由业主来承担。
至于以前的政策是怎样的,他也是刚接手不久,并不了解具体的政策,无法给出解答。关于这个费用的问题,业主们也是多次反映过,具体可以咨询李沧区建管部门。但是,他现在得到的通知就是,这笔费用业主愿意承担,他们很快会办理过户,业主也可以尽快办理新的房产证。
孙女士说,他们在咨询过程中也是遭遇了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的部门或者单位能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同样一批房屋,即便政策有了变化,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给他们出示相关的文件。但是,至今他们都没有看到相关的文件。关于事情的后续进展,本报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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